各单位、各部门:
经报院人事处、院科技处备案同意,现将我所研究室负责人选聘公开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成立香料饮料研究所研究室负责人公开选聘工作组,在所务会、所党委会领导下开展聘用工作。
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处,负责日常事务工作。
组建科研人员评议工作组,评议意见作为聘用参考依据。
院监察审计室、所纪委为聘用工作的监督、申诉等部门。
二、公开选聘岗位
按照热科院《关于公布院属科研单位内设研究室的通知》(热科院人〔2015〕393号)批复我所设置的7个研究室,每个研究室均设置主任和副主任各1个,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2。
三、岗位职责
研究室负责人主要负责所在研究室的科技管理等工作,具体包括研究室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与执行、学科和平台的建设与管理、科技项目组织策划、科研过程监督管理、学术交流与研究生培养和领导交办的科技创新任务等。
四、报名人员范围
坚持开放办所原则,公开选聘合适人选。
所内在编在岗职工,且具有研究生学历、中级职称满4年以上,或具备高级职称;所外具有博士学位、且具有副高职称的工作人员。相关资格认定时间截至2017年3月15日。
院内外特别优秀的编制外人员可参加竞聘。
五、公开选聘条件
1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身心健康,爱岗敬业,责任心强,自觉遵守院所规章制度;
2.热爱热带农业科研事业,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、大局观念和团队精神,管理、协调和沟通能力较强;
3.在相关学科领域从事科研工作不低于3年,熟悉研究动态、研究热点,了解产业背景及实际需求,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、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过硬的实验技能,科研能力较强,学术思想活跃;
4.具有较强的组织实施和协作攻关能力,能组织和带领团队开展本学科基础性、全局性、前瞻性和关键与应急性研究,积极组织申报符合本所发展规划的各级各类科技项目;
5.有能力担负研究室建设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,能承担院所相关领域应急性工作;
6.具有一定的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水平,能开展实质性联合研究,为政府企业技术咨询提供服务;
7.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,经所学术委员会认定为特别优秀者,年龄、学历等条件可适当放宽。
六、工作程序
(一)制定方案
人事处提出管理岗位人员聘用工作方案;由所聘用工作小组研究、所务会审核;报院人事处备案;在全院范围内公布聘用工作方案。
(二)报名
院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均可报名,根据公布的岗位,按照个人意愿可自主申报,或由所在单位(部门)推荐。
请在2017年4月10日前将《香料饮料研究所研究室负责人公开招聘报名表》提交香饮所人事处OA。
(三)资格审查
在所纪委的监督下,由公开选聘工作组对申报人员条件进行审查。
(四)能力素质测试
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参加能力素质测评。听取申报人岗位演讲答辩(细则详见附件4),专家评委评分。专家组由所内和所外专家组成。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所科技人员组成评议小组,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。
(五)组织决定
根据答辩得分及综合表现情况,由所务会讨论决定拟聘任人选。对无人报名或虽有人报名但无适合人选的岗位,可由所务会研究后确定聘任人选。
(六)公示
将拟聘任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(七)聘任
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聘任并报备。对所外拟聘人选根据岗位及工作需要,按院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聘任。
(八)兑现待遇
从岗位聘用的下一个月起,按所聘岗位兑现待遇。
七、其他事项说明
(一)岗位聘期暂定5年,根据所有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。
(二)所外在编在岗人员可以办理调动;非在编人员先聘用,按单位事业编制兑现待遇,待有岗位招聘计划时,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招聘录用。
(三)本工作方案由所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附件:1. 香饮所各研究室研究领域